来源: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发表时间:2024-05-13 00:00:00
湖北省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须知
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将于5月19日举行,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www.neea.edu.cn/)下载并使用A4纸打印,须图文清晰,正反面均不得涂改。考生持不符合规定的准考证进场,或考试期间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或标记,将按违规处理。
2.我省安排在华中科技大学考点举行,考生应在考前登录考点学校网站(https://gs.hust.edu.cn/)查看考试有关须知或公告;并在考前一周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考试管理部门可能发布的考试相关消息。
3.自驾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建议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考点周边车流量较大,请考生预留足够时间。考生可在考前一天17:00后到考点查看考场所在教学楼位置,或通过考点发布的考场示意图提前获悉考场位置。
4.考生凭准考证进入校园,考试入场时只能携带一张相应科目的“准考证”(特别提醒:上、下午考试科目不同,准考证亦不同)。考生参加两科考试的,须上、下午按考点要求分别验证入场。入场未验证者,本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5.考试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须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并在考前15分钟入场完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迟到者责任自负,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场。
6.考生须服从考点管理,出示准考证、身份证,配合进行人脸识别核验及接受金属探测器安检等。考生应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和身份证,无准考证、无身份证或身份证不能被身份证识别仪识别者不得进入考场。
7.考生仅可携带考试规定的用品: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部分有需求的科目可携带的考试用品为: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否则按违规处理。
8.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组织作弊者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请他人代替或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向他人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等都是违法行为,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考生遵纪守法、诚信参考。
9.考试成绩于2024年9月公布,考生可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和全国同等学力报考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10.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向省教育考试院举报,举报电话:027-68880284。
考生须遵守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所在考点发布的公告等要求,凡未按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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