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一新兴部门法为其主要研究对象,是法学与环境科学相结合的一门边缘性科学,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它丕仅涉及国内法、国际法以及法理学、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法学学科,而且还涉及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和环境伦理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但它主要还是一门具有特定内容的独立的法学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系统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课程,涵盖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整个学科领域各主要门类或分支学科的主要内容。